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 年初以来,长春市共受理仲裁案件3392件,案件快速结案率为60.8%、和调解率为77.8%、自动履行率为85%、当事人满意率为90%,没有发生一起当事人投诉案件,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是加强仲裁宣传工作。加大了仲裁宣传推行力度,编发《长春仲裁快讯》25期,《长春仲裁》4期,编印了《仲裁知识百问百答手册》,利用消费者权益日、房交会发放仲裁宣传材料5000多份,连续四个半月每晚在长春电视台黄金时段播出宣传仲裁法律制度广告,配合广告,在报纸、电台、电视台编发报道11篇。 二加强仲裁推行工作。制作仲裁服务联系卡,走访中小企业190户,个体工商户750户,在部分小额贷款公司推广仲裁制度与常春、功成等四家律师事物开展确认仲裁合作调研工作,与高新区、朝阳区建立了仲裁工作联系,开展了抵押合同、政府征收、无籍房仲裁确认的工作研究,不断扩大仲裁覆盖面。 三是加强仲裁办案工作。通过制定和完善仲裁物业纠纷案件收费补充规定、仲裁邀请工作方案、办案秘书考核办法、办案秘书分级管理办法,不断提高仲裁办案质量和效率。 四是加强仲裁调解工作。增设了平安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省高速交警长营大队、绕城大队四个交通仲裁调解处,调整了工程造价、信息技术、汽车行业等调解中心(室)工作任务,起草了《信息技术行业仲裁调解管理办法》,有力促进了仲裁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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