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 近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无锡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作为2007年出台的《无锡市电梯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升级版”,修订后的新《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电梯使用责任,解决了公共场所电梯安全和电梯重大维修资金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 二是安全评估成申请维修资金依据之一。随着时间推移,无锡市早期建造的高层和小高层住宅电梯逐渐进入老化期,使用满10年以上的电梯数量急剧增加,各种因电梯老旧引发的故障和问题将集中爆发。另外,2004年以前建成的老小区和部分安置房小区又没有筹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根据无锡市电梯使用的实际情况,开展电梯安全评估,以评估结论作为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依据之一,可以实现安全关口前移,有效防止老旧住宅电梯事故的发生。修订后的《办法》第十六条对开展电梯安全评估作出了相应的规范。由第三方机构做出的评估结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电梯公司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三是接到困人报告30分钟内须到达现场。修订后的《办法》在电梯应急处置协调机制的建立、应急预案演练、电梯事故调查处理、事故报告与电梯社会应急救援等方面,都作出了细致的规定。如第三十一条规定,除不可抗力外,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接到电梯困人报告后,应当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开展救援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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