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 日前,按照吉林省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要求,为了从源头上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由吉林省政府法制办负责代省政府起草的《吉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拟于近期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在起草过程中,法制办领导亲自把关,具体指导。先后两次征求了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以及各县、市政府、中省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同时在省政府法制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组织省政府立法咨询委员会进行了论证,承担起草工作的有关人员主动上门,面对面与省政府法律顾问团专家介绍情况,沟通协调,充分吸收了办务会上办领导和各相关处长提出的宝贵意见,历经十余稿的修改,完成了制定办法的送审稿。 吉林省政府法制办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