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 为推进广告监测规范化、广告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近日,天门市工商局结合天门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广告案件规范化管理制度》。 《广告案件规范化管理制度》对广告违法案件线索管理,广告案件分办,广告案件查处与督办等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一是强化案件线索管理。对广告违法案件线索来源的收集、登记作了详细的规定,明确了广告案件线索登记台账应予登记的范围、内容、要求等。二是制定了案件分办原则和条件。对广告违法案件的分办,提出了以属地管理为主、重大案件集中办理、执法办案优先权、听取线索提供人意见等4项基本原则,明确了案件分办应具备的条件,并规定了移交资料的法定形式与内容要求。三是规范了案件查处与督办程序。对广告案件查处与督办的时限、程序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确保广告监管执法程序化规范化。四是明确了广告违法案件统计上报工作。对我市广告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的汇总、统计、分析工作进行了明确的规定,通过数据分析与案例整理,实时掌握全市广告监管工作基本情况。 《广告案件规范化管理制度》的出台,较为全面地理顺了广告违法案件从线索管理到案件查办的整个流程,规范了工商局内部行政行为,明确了各部门的广告监管责任,将有效推进广告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天门市政府法制办供稿 湖北省政府法制办综合处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