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播网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上海市税务局昨天(23日)公布,截至目前,在全市认定5万套需要缴纳房产税的住房中,其中80%以上的购房家庭是本地户籍,应税住房比例约占20%。 截至目前,上海共认定约5万套住房需要缴纳房产税,其中去年认定2万余套,今年约3万套。在上海最新完成认定的住房中,应缴税住房比例约占全市住房总数的20%,其中八成以上的购房家庭是本地户籍。根据上海的试点方案,房产税征收对象是上海居民家庭新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上海居民家庭的新购住房征收房产税,税率暂定为0.6%和0.4%,对上海家庭人均6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面积才予以征税。今年需要缴纳了全市应缴纳房产税的住房最新统计数据。其中90%适用0.4%的税率,主要集中在非中心城区。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最近发布关于缴纳2012年个人住房房产税(以下简称房产税)有关事项的提示,并开通房产税缴税记录查询系统。纳税人应于12月31日前,办理缴纳当年度应纳税款。房产税认定后,如果涉税信息发生变化,可携带有关证明文件、资料,到应税住房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税务窗口申请办理变更认定手续,从重新认定之次月起调整纳税。对逾期缴纳的自明年1月1日起要按天收取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根据《上海市个人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将未纳税信息纳入联合征信体系。(记者杨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