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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办法强化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职责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4-01-05
摘要:中国纪检监察报 近日,浙江省纪委、监察厅出台《派驻(出)机构履行监督职责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监督办法》),为派驻(出)机构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探索了新途径、找到了新方法、提供了有力保障。 近年来,浙江省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工作不断深化,领
中国纪检监察报


  近日,浙江省纪委、监察厅出台《派驻(出)机构履行监督职责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监督办法》),为派驻(出)机构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探索了新途径、找到了新方法、提供了有力保障。

  近年来,浙江省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统一管理工作不断深化,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对省直派驻(出)机构工作的指导、管理和协调服务日趋规范,切实加强了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的监督,有力推动了省直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省纪委、监察厅把研究制订《监督办法》作为今年重要工作任务之一,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任泽民多次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监督办法》是一份全国省级纪检监察系统较早对派驻(出)机构履行监督职能作出比较全面系统界定和规范的文件,具有较强的权威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监督办法》以强化派驻(出)机构监督职能、确保监督工作有效开展为目的,以确保制度管用有效为要求,以提高派驻(出)机构的知情权和参与度为突破,强化对同级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突出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监督办法》明确了省直派驻(出)机构履行监督职责的指导思想及总体要求、派驻监督主体和对象;确定了省直派驻(出)机构对驻在部门及其所属系统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等10个方面实施重点监督;提出了包括召开、参加或列席重要会议,通报重要情况等15条监督措施。《监督办法》还将履行监督工作情况纳入省纪委、监察厅对派驻(出)机构年度考核内容,对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或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明确将追究派驻(出)机构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责任。(记者 颜新文 通讯员 任蔚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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