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 资阳在全省各市州率先建立政协委员退出机制 “有些政协委员只认为这个身份是一种政治荣誉,却从不履行职责,对这些政协委员必须劝退、清除。”12月13日,记者从资阳市政协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政协队伍建设,资阳市委近日正式转发《关于加强政协委员队伍建设建立委员退出机制的补充意见》。资阳市政协主席罗雪松介绍,除因违纪违法受到处分被免去政协委员资格外,今后不积极履职、无所作为的市政协委员也将被清退。 据介绍,在资阳今后政协委员退出将有撤销政协委员资格、取消政协委员资格、辞去政协委员职务三种方式。受到撤职以上党纪、政纪处分,或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委员,将被直接撤销市政协委员资格;一年内无故不参加市政协任何会议、活动,违反市政协关于委员管理相关规定,受到通报批评和警告处理后仍坚持错误行为的委员,将被取消市政协委员资格。 对于“辞去职务”的规定,《意见》罗列出以下3种情形。一、市政协委员因工作变动调离本市,应主动辞职,调离三个月后未主动辞职的,视为本人同意辞去委员职务;二、市政协委员参政议政能力弱、不能正常履行委员职责的,应主动辞职;三、市政协委员在届内未经批准无故缺席市政协组织的会议、活动累计超过2次,或全程请假超过3次的,视为自动辞职。三、市政协委员在届内连续三年没有提出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的,按组织程序劝其自动辞职。 《意见》同时对退出程序作出了规定。市政协主席会议拟研究对市政协委员作出撤销委员资格、取消委员资格、视为自动辞职和劝其自动辞职等处理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市政协委员本人,本人认为不能接受的,应在收到通知后15日内向市政协主席会议提出书面申辩,市政协主席会议应组织复议,作出维持或变更的处理决定并予以答复。市政协委员退出后,市政协应将结果书面通知委员、委员所在单位。本届政协换届时,市政协将不再推荐其担任市政协委员。 资阳市政协研究室综合科科长康前军介绍,“委员退出机制在前几年的政协委员管理办法中有零星提到过,但具体哪些委员该退出,程序该如何操作却没有明确,专门就委员退出机制出台一个文件,目前在全省市级层面还是第一次。”(刘宏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