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 南京市政府昨天召开的全市法律援助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传出信息,近3年来,全市总共有2.8万余人受到法律援助。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徐锦辉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介绍,近3年来,南京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28862件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数达28572人,总共减免法律服务费用8658万元,法律援助总量位列全省第一。全市因此先后获得了全国和省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全国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单位、全省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和全省妇女儿童维权岗等十多项荣誉称号。 徐锦辉说,下一步,南京将再通过3年努力,使全市八成以上的法律援助窗口达到省里的相关规范要求,通过健全便民网络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扩大援助覆盖范围,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同时,把法律援助工作作为社会管理的主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和政府财政预算,从而建立起符合困难群众对法律援助需求的动态保障机制。(记者 侯锦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