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 为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的通知》要求,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对所属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集中清理。经2012年11月23日市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确认及取消市人民政府所属部门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决定对2009年以来法律、法规新设定的19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予以确认,并对2009年已经市人民政府确认的行政许可事项中部分因管理方式发生重大调整或设定依据已经修改或废止的11项行政许可事项予以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