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 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该《条例》修订草案为自治区人大、政府2012年立法计划出台项目之一。《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由自治区民委(宗教局)历时多年数易其稿修订完成,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按照立法程序,在赴疆内外进行调研的基础上,征求了自治区党委统战部、政法委,自治区文化、民政、建设、旅游、公安、安全等相关部门意见并经专家论证后,对修订草案送审稿进行了再次修改完善,并提交本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 《条例》修订草案是对1994年7月16日自治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公布的《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的修订完善。按照与上位法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不抵触原则,结合自治区实际,《条例》修订草案对原《条例》在总体架构上做了较大调整,内容上进行了充实。此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后,将按立法程序报自治区人大审议,年内有望正式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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