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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无线电管理条例(草案)》顺利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4-01-05
摘要: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 近日,天津市经信委负责起草的《天津市无线电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顺利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的第二次审议。《条例》作为一部规范全市无线电管理工作的地方性法规,主要在无线电频率管理、无线电台(站)的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


  近日,天津市经信委负责起草的《天津市无线电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顺利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的第二次审议。《条例》作为一部规范全市无线电管理工作的地方性法规,主要在无线电频率管理、无线电台(站)的设置和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无线电安全、无线电监测与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条例》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提高无线电管理水平,促进和服务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
  《条例》于今年9月12日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进行了第一次审议,会后,市经信委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财经委和市政府法制办对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逐条审议和修改,形成了《条例》(二次审议稿),主要修改内容包括:一是为方便当事人申请,在《条例》(草案)中对申请使用无线电频率所需要的具体条件进行了明确;二是《条例》(草案)对研制无线电发射设备如何进行报审没有作出规定,修改后,明确了研制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相关报审程序;三是针对无线电发射设备分为有型号核准证和没有型号核准证的两种情况,修改后,对进口有型号核准证和无型号核准证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分别进行了规定;四是为了保证及时查处无线电违法行为,在《条例》(草案)第四十条中明确规定了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可以采取的措施。

下一步,市经信委将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做好《条例》审议后的相关工作,推动《条例》尽早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颁布实施。(天津市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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