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 12月13日,厦门市政府召开第1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厦门市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会议指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对城市建设、居住品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厦门的城市建设要符合国际性港口风景旅游城市的定位。今后新的建筑,外立面设计标准要显著提高,材料使用要相对统一。要强化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管理力度,保持建筑外立面完好、整洁和美观,使建筑群成为一个景区,建设宜居厦门,提升城市形象。 《厦门市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管理规定》作为今年市政府立法计划确定的规章项目,是在对1999年颁布实施的《厦门市建筑外墙装饰管理暂行规定》(政府令第78号)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我市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的新形势、新情况进行修订的。新修订的规定扩大了适用范围,强化了对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行为的事前管理,从源头上加大了对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的管理力度。此外,为强化执法效果,新修订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对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违法行为的执法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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