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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首部社会工作的政府规章——《珠海市社会工作促进办法》将出台实施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4-01-05
摘要: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 1月6日,《珠海市社会工作促进办法》已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这是我省首部政府规章形式的社会工作管理办法。 改善民生,社会工作不可或缺 社会工作是社会保障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行社会建设和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


 1月6日,《珠海市社会工作促进办法》已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这是我省首部政府规章形式的社会工作管理办法。

  改善民生,社会工作不可或缺


  社会工作是社会保障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行社会建设和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对于提供社会福利服务、改善民生、化解纠纷矛盾、维护社会和谐和推动社会建设具有重要促进作用。《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社会建设的意见》提出,要借鉴港澳等地成功经验,加强社会领域立法,率先建立现代社会工作制度作为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


  落实行政责任,强化行业自律


  市法制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探索建立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模式,形成行政力量与社会力量互动、政府工作与社会工作互补的格局,变政府单一行政管理为政府与社会的合作管理,形成多元化的社会治理结构,有效地发挥社会工作构建社会和谐、改善民生的重要作用。


  《办法》明确社会工作发展应当坚持统筹规划与分类推进、政府主导与民间运作、社工专业资源与社会力量相结合的原则;规定了各级政府应将社会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大力促进社会工作专业化发展;明确市社会工作主管部门是本市社会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规定了社会工作行业协会是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的行业服务与自律组织,接受社会工作主管部门的指导、协调与监督,开展各项行业工作。


  《办法》还建立社会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市社会工作委员会对社会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设立社会工作发展咨询委员会,为全市开展和促进社会工作提供决策咨询。


  切实落实资金,保障社会工作。


  资金落实是社会工作的重要保障,《办法》规定了各级政府应将社会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与当地经济同步增长;应将下级人民政府履行社会工作建设管理职责和经费保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明确建立以公共财政支持为主、社会筹措为辅、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的多元经费保障体系;安排专项资金对社会工作进行专项补助,并对鼓励社会资金投入作了规定。


  加强监管力度,有效整合资源。


  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是有效整合社会工作服务资源的重要渠道,是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重要阵地,社会服务机构广泛分布在社会保障的主要领域,承担着实施社会保障政策,为群众直接提供专业社会服务职责,因此,规范管理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促使其加强自身建设是社会工作发展极其重要的环节和内容。


  因此,《办法》分别从申请条件、服务领域、服务准则、章程治理、档案制度、收费标准、公益服务、信息披露、岗位设置、投诉渠道、应急机制、交流机制和联运机制等方面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作出明确要求,旨在加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能力建设,提升具有现代组织运营能力,强化专业化建设,提高社会服务水平和质量,同时保证其公益性、非营利性的特点。    


  为了大力发展志愿者队伍的协同服务作用,形成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之间的联动机制,发挥多方参与优势,形成各方资源有机结合、多方力量相互支撑的长效机制,保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有序推进。《办法》还明确了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应加强与志愿服务组织的沟通与联系,形成社会工作者引领志愿者、志愿者协助社会工作者的工作机制。


  保障社会工作者权益,提高专业素质。


  社会工作者是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的重要专业力量,其具有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在社会服务与管理领域进行创造性工作。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无论是对创新社会管理和加强社会建设,还是对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推进人才工作科学发展,都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因此,《办法》分别从专业资格、证书登记、人员登记、社工注册、职业守则、保密义务、政府培训、薪酬待遇、社会保险和工作保障等方面进行明确,旨在不断提高社会工作者工作水平和行业准则,促使其向专业化、职业化转变。


  《办法》还规定了政府主管部门应为社会工作者提供一定学时的免费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能力,接受服务的单位应支持其参加培训;制定、调整并定期公布社会工作者薪酬指导标准;还规定了接受服务的单位应按照服务协议要求为社会工作者提供办公场所、设备配置等方面的便利。


  探索支持模式,完善激励措施。


  据介绍,为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工作,《办法》探索建立购买服务项目和购买服务岗位相结合的社会工作发展机制;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可以以项目招标等方式确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特定的社会服务可以委托给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承担,也可以向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购买社工岗位服务。


  同时,建立和完善社会工作的激励保障措施,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办法》规定了各级政府应为开展社会工作提供必要的服务场地和配套设施;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场地或经费资助,扶持其业务开展;建立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提供后勤、信息、网络和培训等服务;建立社会工作督导人才管理和培育机制;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纳入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实行社会工作岗位职责规范、考核评价制度和社会工作者职级晋升制度;对做出突出成绩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给予表彰;支持社会工作行业协会开展优秀社会工作者和优秀社会工作服务案例的评选并给予奖励。


  重视考核评价,促进良性发展。

  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应当既重视培育发展,又要加强监督管理,只有充分发挥政府行政部门的指导作用,加强内部自律与外部有效监督,才能确保社会工作的正确方向,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和社会公信力才能得以提升。

  《办法》建立了对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第三方评估考核制度;委托由社会工作专业人士组成的检查评估委员会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硬件设施、内部管理、运行状况及其社会工作服务效果进行检查评估;明确审计部门应对社会工作主管部门和使用财政资金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进行审计监督。

  同时,《办法》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违反规定的行为作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珠海市法制局)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