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2013年01月17日 08版) 本报昆明1月16日电 (记者张帆、胡洪江)每年到基层调研累计不少于1个月、部署警卫措施坚持方便群众原则、新闻报道更多关注群众和基层……云南省近日出台《省级领导改进工作作风 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提出10项规定,对省级领导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出明确要求。 《实施办法》特别强调,重要会议、重要公务活动需要部署警卫措施的,坚持方便群众、保障安全和交通顺畅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不封山封园封路,不清场闭馆,不停止、限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在廉洁从政方面,《实施办法》提出,严格执行省级领导干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银行卡、购物卡、消费卡等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管好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严禁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