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国法复函[2011]62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全省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的会议精神,以复议规范化促进行政复议工作的创新和发展,进一步推动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维护群众权益、监督保障依法行政方面发挥应有的重要作用,日前杭州市专门研究出台了《杭州市行政复议办案程序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的提高,杭州市行政复议案件量逐年上升,位居全省前列。各级行政复议机关通过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纠正了一批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有效化解了一部分行政争议,依法监督和保障了依法行政,行政复议工作的影响力不断扩大,行政复议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功能和作用不断显现。但是,不依法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复议办案不规范不透明、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制作质量不高、行政复议指导监督力度不够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影响和制约了行政复议功能的有效发挥。为此,该《规范》在总结多年复议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杭州市复议工作实际,对行政复议办案程序的“申请材料的接收”、“立案审查”、“复议审理”、“复议决定、送达、履行”以及“复议监督指导”和“案卷归档”等各个环节,按照“统一化、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的要求,作出了全面、细致的规范,力求保证办案依法、公正,办案程序公开、便民,办案流程更加科学、优化,复议渠道更加便民、畅通,复议配套制度更加健全,复议监督指导更加有力,促使各级行政复议机构更加积极履行复议职责,让各级行政复议人员不仅“会办案、能办案”,而且“善办案、办好案”。 该《规范》的出台和落实,规范了行政复议办案程序,加大了对行政复议活动的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行政复议工作,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复议办案效能,提高复议工作能力,推动复议办案队伍的建设,也有利于推动全市行政复议工作上下一盘棋,提升行政复议整体工作水平,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功能,为建设幸福和谐杭州、建设人文法治示范区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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