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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拟对重大决策实行目录管理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4-01-05
摘要:法制日报 本报广州1月14日讯 见习记者章宁旦很多地方政府都规定重大决策要经过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等程序。广东省广州市拟用“目录”清晰列出哪些属于“重大决策”。 1月11日,《法制日报》记者从广州市政府法制办获悉,《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和听证事项目录管
法制日报


  本报广州1月14日讯 见习记者章宁旦很多地方政府都规定重大决策要经过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等程序。广东省广州市拟用“目录”清晰列出哪些属于“重大决策”。
  1月11日,《法制日报》记者从广州市政府法制办获悉,《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和听证事项目录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起草完毕,将于近期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广州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吴明场介绍,《办法》要求,对应当按规定纳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事项,实施目录管理,编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目录》和事项除依法不得公开或不宜公开的外,应向社会公布。

  据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各级行政机关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调整和变更等情况,及时进行更新并公布。广州市法制办规范性文件审查处副处长何兆升打了个比喻:“今后,要像财政预算一样,本年度的重大行政决策,要在上一年度的年末或本年度的年初先制订出计划,然后才能进入决策的相关启动程序。”

  吴明场告诉记者,“鉴于行政决策的事项和范围的繁多和庞大,且具体的数量标准在不同阶段和不同类型事项上表现也不相同,在定性的基础上,由行政决策主体进行是否属于‘重大’进行判断,在现实中是较为可行的做法。同时,通过决策机关预先确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不仅可以做好促进政府做好决策计划,还能促进决策制度的逐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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