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 本报广州1月14日讯 见习记者章宁旦很多地方政府都规定重大决策要经过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等程序。广东省广州市拟用“目录”清晰列出哪些属于“重大决策”。 据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各级行政机关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调整和变更等情况,及时进行更新并公布。广州市法制办规范性文件审查处副处长何兆升打了个比喻:“今后,要像财政预算一样,本年度的重大行政决策,要在上一年度的年末或本年度的年初先制订出计划,然后才能进入决策的相关启动程序。” 吴明场告诉记者,“鉴于行政决策的事项和范围的繁多和庞大,且具体的数量标准在不同阶段和不同类型事项上表现也不相同,在定性的基础上,由行政决策主体进行是否属于‘重大’进行判断,在现实中是较为可行的做法。同时,通过决策机关预先确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不仅可以做好促进政府做好决策计划,还能促进决策制度的逐步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