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 2012年,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穿立法全过程。以促进全市跨越式发展作为立法的第一要义,以为各族人民群众服务作为一切立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抓住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对社会高度关注、管理及服务急需、条件相对成熟的立法项目,作为重中之重,尽早出台,取得了显著成效。 全年,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共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乌鲁木齐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乌鲁木齐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修订)》、《乌鲁木齐市城市热力管理条例(修订)》等地方性法规草案6部;制定公布《乌鲁木齐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乌鲁木齐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乌鲁木齐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等政府规章6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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