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晚报 [提要] 引发争论的救护车执行任务时闯红灯到底该不该处罚,有了明确答复。据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此前,救护车急救时如闯红灯被电子眼拍下,每年集中打报告后处理,过程非常繁琐。 条例规定:救护车在执行院前医疗急救任务时,应当按照规定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在禁停路段可临时停车。 此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对执行急救任务的救护车优先放行;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安全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应当设立临时专用通道;公路收费站应优先放行执行急救任务的救护车。 条例还明确规定,急救中心应在接到呼救一分钟内向急救站发出调度指令,急救站应在接到调度指令后四分钟内派出急救车辆。 据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此前,救护车急救时如闯红灯被电子眼拍下,每年集中打报告后处理,过程非常繁琐。 据了解,救护车救人时享受交通特权,是不少国家的通行做法。如在美国,救护车执行任务时不仅可闯红灯,如听到救护车警报,附近车辆必须马上往路边停靠,等待救护车通过后方可正常通行。 救护车抵达前可指导自救 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过程中,吸纳了一位留法医生的建议,增加了急救车在派出到到达的途中,可给予呼救者或病人家属必要的自救指导的内容。 据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如触电、煤气中毒、心梗等急救病患,急救指导可有效提高存活率。 山寨救护车将分类规范 按照国际上每5万人配备一辆救护车的标准,我市救护车约需200辆,但我市中心城区目前仅有50多辆标准救护车。针对这一现状,条例中,明确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急救服务。 山寨救护车如何规范成为备受关注的话题。 昨天,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后或可进行分类规范:对非急救而仅仅承担病人转运服务的车辆,将进行规范,探索建立专业的医疗转运机构;对无救护设施、无医护人员的黑救护车,将坚决取缔;不少医院及大型单位未纳入全市急救网络的急救车辆,今后将争取纳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