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普法网 近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司法厅联合出台了《江苏省企业学法用法评考办法(试行)》,针对企业学法用法的组织保障、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等三项内容,制定了量化的考评标准。考评标准共18条25项,考评重点为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情况和企业员工学法遵法情况。 《办法》提出了建立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厂务公开制度、普法联络员制度和学法培训制度的要求,鼓励企业员工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和各类普法考试,努力将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决策等各环节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办法》明确考评实施机构为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依法经营协调指导办公室,考评满分为100分,70分以上为合格,考评结果作为评选“六五”普法先进单位和省“依法治企、诚信经营、勇担社会责任”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重要依据。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