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 近日,襄阳市委召开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襄阳市法治城市建设总体方案》。这标志我市历时十个月、数易其稿、凝结着数十位法家专家的智慧和法律实务部门同志心血的方案制定工作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市司法局局长金崇保从方案的起草依据、主要内容和特色、起草过程和实施意见建议等方面进行了汇报。他说,建成“全省领先,全国一流”水平的法治城市 的远期目标和“十个显著提升”的阶段性目标的确立,彰显了襄阳市建设全国法治城市的决心和信心,将为“两个中心,四个襄阳”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市委常委会围绕《方案》(草案)进行了热烈讨论。一致认为《襄阳市法治城市建设总体方案》体现了十八大关于依法治国和省委建设法治湖北的新要求,较 好地结合了襄阳实际,有特色和亮点,已经比较成熟。与会同志还就加强领导班子制度化建设、强化新闻媒体对法律执行的监督、正确处理信访与法治关系、坚持企 业权利义务相统一、加强对招商引资项目履约情况监管、淀机关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强化对《方案》的实施考核等提出了建设性的修改意 见。列席会议的市中级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也就《方案》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 市委副书记、市长别必雄指出,要尽快拿出《方案》的实施细则,将每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并下发各单位执行。政府也要制定依法行政实施细则。同时,就如何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如何进一步完善司法便民措施,都要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步步跟进。 省委常委、襄阳市委书记范锐平作了总结讲话。他说,对于法治城市建设,大家认识都是统一的。法治建设是一个基础性的、长期性的工作,非常重要。法治 作为社会稳定的基石,作为管理社会的主要依托,既是市场经济的核心,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要大力的宣传、自觉的践行、强力的推动、严格的考 核,来确保法治城市建设总体方案真正在襄阳落到实处。 《襄阳市法治城市建设总体方案》经过了较长时间的调研、起草和修改,讨论也非常充分。之所到现在才提交常委会研究,是为了把十八大的精神充分吸收进 去。现在的《方案》已经比较成熟,今天的常委会原则通过这个方案。会后要根据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文字进一步精练,篇幅可适当压缩,法治文化 建设等内容要进一步充实,同时对《方案》全文要再进行一次严格的合法合规性审查。由虞国旗、夏先禄、王秋隆、彭胜坤负责最后文字把关后,市委、市政府行文 印发。 《方案》出台之后,一是要召开全市的法治城市建设动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是以市委全会的方式还是就以动员会的方式,考虑成熟后拿出会议方案。动员会 之后,要组织系统宣讲《方案》活动,时间可放在明年第一季度进行。要象“法律六进”一样,向企业、机关、学校、社区、农村和全体干部职工和广大市民广泛宣 传,尽可能扩大社会影响,让全市人民参与到法治城市建设中来。二是要就是根据总体方案细化路径,落实责任。把整个法治城市建设总体方案分解到党委、人大、 政府、政协和执法司法部门,每个部门都要有责任,抓落实。三是要加强对法治城市建设责任部门的考评。把法治城市建设列入“两考”中的一个专项,以强化各级 法治意识,体现其重要地位,目标办要落实。四是要统一成立领导小组,同时,要加强领导小组办公室力量,持之以恒地抓好法治城市建设总体方案的组织实施和检 查督办工作。(襄阳市政府法制办供稿 湖北省政府法制办综合处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