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努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2013年2月2日,新一届天津市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天津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天津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规定》,把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新修订的《天津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在坚持已有的行之有效的制度、做法基础上,结合新的发展要求,对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政务公开、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廉政建设、会议制度等十二项工作内容和程序进行调整和完善。修订后的《工作规则》内容更加科学、规范,要求更加明确、具体。市政府法制办提出修改《工作规则》的建议,承担了“实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坚持依法行政”、“健全监督制度”等三章内容的起草工作,并对《工作规则》进行了法律审核。(天津市政府法制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