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 1998年制定,2002年修订的《辽宁省专利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辽宁省老工业基地振兴和转型,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中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国家和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颁布和实施,原有的条例已经不能涵盖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全过程,已不能充分满足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创新驱动发展的需求,亟需对现有条例进行修订。 为更好地完成条例修订工作,省知识产权局于2010年成立了由局领导负责,包括有关方面法律专家参加的起草《辽宁省专利促进和保护条例》小组,在省政府法制办的指导下,积极开展条例的修订工作。条例修订于2013年列入辽宁省人民政府立法计划中,条例起草小组通过论证、调研、征求意见,经多次修改后现已完成《辽宁省专利促进和保护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省知识产权局将积极推进条例的修订完善工作,并争取年内出台。条例的出台对于全面提升辽宁省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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