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 为加强两岸仲裁机构交流合作,构建定期交流机制,应台湾仲裁协会邀请,济南仲裁办主任王新民近日赴台就双方合作等事项进行了沟通协商,并达成合作协议。 去年7月23日,台湾仲裁协会理事长李念祖、秘书长王志兴等一行来济南仲裁办参观考察,对济南仲裁办重视案件质量、以文化促发展等做法给予高度评价。此次济南仲裁办应邀回访,双方就调解中心建设、金融仲裁拓展、仲裁员互荐等事项深入交换了看法。 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合作协议。一是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有关仲裁的学术交流活动,学习、借鉴对方在仲裁工作领域的经验;二是开展仲裁机构或仲裁人之间的联谊活动,增进双方的信任和了解,促进彼此业务水平的不断提升,努力将“以仲裁、调解解决商务争议”的观念推广于民商企业中;三是经常交流两地仲裁之最新发展动态;四是在相关的国际仲裁交流活动中,积极沟通合作;五是依据相关规定互相推荐仲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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