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防止和纠正规范性文件违法行政,从源头上保证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全面、正确实施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1月16日,喀什行署印发了《喀什地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该《办法》结合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对规范性文件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与备案和定期清理的工作机制做了程序上的规定,为我区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