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 近年来,安徽省合肥市不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改革,加强建设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截至2013年3月底,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共计完成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拍卖、产权交易四大领域招投标项目20276个,总交易金额达到3660.76亿元,节约和增值资金累计达到1004.46亿元。进场交易项目和交易规模两项指标超过全省其他城市总和,交易总量位居中部六省省会城市前列。为进一步巩固公共资源交易的改革成果,把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合肥市制定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条例于5月1日起实施。 条例对交易范围、交易方式等方面内容做出明确规定。在交易范围上,不仅包括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还拓展到文化、版权、环境能源等其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在交易方式上,除招投标方式外,还大量采取拍卖、挂牌、询价等多种交易方式,形成了招投标“合肥模式”。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的实施,不仅将有力助推合肥市经济社会发展,同时将在规范市场秩序、节约政府投资、促进反腐倡廉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