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地市司法

旗下栏目: 法制焦点 业界动态 热点案件 社会经纬 法制时评 地市司法 境外司法 立法草案 法规释义

《江西省动物防疫条例》施行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4-01-05
摘要:江西日报 本报讯 (记者宋海峰 通讯员龚冬尧)新修订的《江西省动物防疫条例》已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于5月1日起开始施行。 《条例》强化了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基层乡镇畜牧兽医机构的法定职责;
江西日报


    本报讯 (记者宋海峰 通讯员龚冬尧)新修订的《江西省动物防疫条例》已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于5月1日起开始施行。
  《条例》强化了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基层乡镇畜牧兽医机构的法定职责;明确了动物防疫财政保障机制,畜牧兽医三大体系工作所需经费要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保证其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转费用;落实了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对强制免疫密度和质量未达到国家规定要求的,各级人民政府及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规定进行整改;规范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组织建设动物、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大中型动物饲养场必须建设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强化了检疫监管,规范检疫申报点建设,落实动物检疫申报制度,严格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加强监督执法检查,落实官方兽医监督巡查制度,严肃查处动物防疫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