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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专利条例征求意见 专利质押可获融资担保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4-01-05
摘要:大众日报 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法制办获悉,《山东省专利条例(征求意见稿)》近期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于假冒专利行为,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将由专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四倍以下的罚款。 本报济南讯 记者从省政府法
大众日报


    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法制办获悉,《山东省专利条例(征求意见稿)》近期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于假冒专利行为,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将由专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四倍以下的罚款。
  本报济南讯 记者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山东省专利条例(征求意见稿)》近期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政府将通过设立专利奖、专利专项资金、表彰奖励等方式鼓励个人、企业进行专利发明创造;支持中小企业通过专利质押获得融资担保。

  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省98%以上的工业企业仍没有专利申请,直接影响了我省企业市场核心竞争力的提高。意见稿规定,省人民政府将设立山东优秀发明家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具有重大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优秀专利项目,以及对专利的创造和运用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并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专利的创造、管理、保护、运用。专项资金将实现专款专用,并根据财政状况逐步增加。 

  对企业专利转化过程中遇到的资金瓶颈,草案要求,以政府财政资金安排和设立的创业风险投资资金的管理机构,应当加大对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的投资力度。并鼓励和支持金融、保险、担保、信托等机构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此外,对于假冒专利行为,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将由专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四倍以下的罚款。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