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 近日,国内第一个调解机构联合组织——北京调解联盟正式成立。联盟首任秘书长郭玉忠介绍,成立北京调解联盟,旨在加强现有争议解决机构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整合壮大职业调解力量与规模,让职业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体系中能有所作为。 案件数量连年攀升法院系统不堪重负 在联盟成立仪式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翟晶敏披露,近年来,北京法院系统受理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处理难度也越来越大。 据统计,2010年、2011年北京法院系统受案量都已迅速增长到40万件,如果不加控制和有效疏导,今年的受案量很可能突破50万件。而整个北京法院系统的正式任职法官人数只有四千多名。法官人均年受案量是一百多件。这还不算每位法官参与共同审理的案件数量,法院压力空前巨大。为此法院迫切希望通过畅通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之间的衔接渠道,构建起诉讼与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仲裁等非诉讼方式之间相互配合体系,从而有效快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减轻法院压力。 纠纷性质日趋复杂调解需求更加专业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郭禾认为,新中国调解体制确立以来,我国调解走了一条“国进民退”的路径。反映在从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上,其基本背景是传统宗法社会趋于解体,乡村自治宣告终结,国家的司法机关代替了社区权威,成为乡土社区的权威承担者与秩序守护者。 郭禾指出,在社会转型和调解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国家垄断纠纷解决已经日益显示出其弊端,甚至难以为继。国家调解体制下当事人可能屈服于各种压力而被迫地参加到调解中,对调解程序内容和调解程序不甚了了,还可能违心地做出同意调解协议的表示。因此,国家垄断调解的思路也要随之改变,在一定范围内发展职业调解。 当代中国社会对职业调解的需求越来越强烈。随着社会关系的复杂化,纠纷当事人更希望能有专业化、规范化、受过专门训练、有职业背景的调解员来解决自己的纠纷,特别是那些具有专业性强、影响面大、解决难度大、行业规则复杂、当事人要求高的商业经济纠纷,普通的社区调解机制恐怕难以适应。 中国法律咨询中心调解中心主任任伊珊提出,目前国内职业调解最急需改进的方面是,解决各个行业调解机构各自为战、相互之间缺乏有效合作的支离局面。职业调解领域缺乏宏观战略发展方面广泛认同的愿景和纲领。因此各个职业调解机构应该进行力量整合,形成规模性发展态势,才能获取足够的发展机遇。 北京调解联盟的成立正是基于这方面的考虑,表达了调解领域谋求发展的共同心声。 运作机制尚不健全政府应该加强扶持 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副主任蒋惠岭在论坛上发言指出,要让职业调解在当前多层次、社会化、全覆盖的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体系中有所发展,还要采取相应的改革措施,特别是给予法律方面的制度保障。这包括,在法律和政策上给予职业调解与人民调解同等的政治待遇和法律地位;完善立法对职业调解给予司法保障;推进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法、商业调解法等法律的立法进程。 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中心主任王斌则认为,鉴于目前多数社会自治组织正处于发育成长时期,运作机制尚不健全。当前,经费不足仍是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实现新发展的主要障碍,如不采取一定措施,可能会导致这一工作的萎缩。政府有必要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及其工作的扶持。 北京调解联盟16家发起成员单位包括:北京仲裁委员会调解中心、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中心、工业信息化部电子知识产权中心争议解决中心、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中心、中国法律咨询中心调解中心、中国期货业协会、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北京市银行业协会、北京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北京电视艺术家协会调解委员会、中关村企业家商事调解中心、中关村版权争议调解中心、北外国际争议解决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纠纷解决研究中心、北京理工大学司法研究所以及调解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