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安报 近年来,安徽公安经侦部门通过实行案件办理质量跟踪制度、案审委员会集体议案制度、经侦法制员制度等3项制度,有效地促进和加强了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两年无一起经济犯罪案件终审被判决无罪 据安徽省公安厅经侦总队负责人介绍,过去办案民警一直存在一个误区,案件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了事,对案件后续的诉讼进程不管不问。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执法办案质量的全程监督和考核,安徽经侦总队决定从2011年起对全省公安机关经侦部门移送起诉案件实行案件办理质量跟踪制度,要求各地对检察机关最终决定不起诉和法院终审判决无罪的经济犯罪案件情况及时报告,每半年和全年要对辖区内不起诉和判决无罪案件的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找出原因,研究对策,并形成综合性分析报告报送安徽经侦总队。安徽经侦总队定期对各市报告进行汇总和分析,并通过省级检、法部门进一步核对不起诉和判决无罪案件情况,定期在全省经侦系统进行通报,并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此项制度实行以来,进一步推动了经侦执法规范化建设,有效地促进了执法办案质量的提升,成效明显。2011年、2012年两年全省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侦办的案件无一起终审被判决无罪。此外,通过对检察机关作绝对不起诉、存疑不起诉案件进行剖析,及时纠正了一些执法办案问题。 全省195名法制员给每一起经济犯罪案件侦办把好“关口” 2012年,泾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法制员黄辉中全程参与了曹某等人假冒注册商标案的侦办。在庭审过程中,该案从案件程序到实体都进行了法庭质证和辩论,规范的证据调取、搜查鉴定手续,合法的抓捕审讯措施,较高的办案水平,获得了检察院、法院工作人员的高度评价,5名涉案嫌疑人也当庭认罪,并表示不上诉。法制员贴近实战、服务实战的工作成效在这起案件侦办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2011年2月,安徽经侦总队下发了 《关于积极做好全省经侦执法勤务机构法制员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将执法经验丰富、业务能力较强的民警推荐为兼职法制员,目前,安徽全省16个市共有兼职法制员195名,为防止发生各类执法过错起到了把关作用。 一人一票,案审委员会集体议案确保决策科学化 为对重要办案环节把关,防止发生决策失误,2010年3月,安徽经侦总队率先成立案审委员会,成员由总队领导和各科(队)业务骨干组成,对安徽经侦总队自侦案件、疑难复杂案件和评查案件实行集体议案,不分领导和民警,一人一票,实行票决制。 2011年,按照公安部经侦局的要求,安徽省的市、县两级均设立了案审委员会,制定了案审委员会议事规则。通过两年来运行的情况看,案审委员会制度的设立,对于保证执法质量、提高执法水平、防止发生执法过错起到了积极的保障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