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 自2002年以来,延安市政府已连续聘请6届法律顾问。受聘法律顾问能积极参与政府法律事务,认真履行职责,累计为市政府涉法涉诉涉访事务处理、政府决策咨询、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行政应诉、合同协议审查等工作提供法律意见300余件次,较好地发挥了法律顾问在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参谋、助手作用。鉴于上届顾问聘期届满,根据《陕西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规定,市政府决定聘请蔡朝信、屈金冈、王东、刘向林、张青生为第七届延安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本届政府法律顾问聘期为2年,主要协助办理市政府的法律事务。 受市政府委托,3月28日上午,举行了市政府法律顾问聘任仪式,市政府法制办为新一届市政府法律顾问颁发了聘书并进行了座谈。 会议提出,市政府聘请法律顾问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加快政府自身建设的需要,也是提高市政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能力的有力保障,充分体现了市政府推进法制建设的信心和决心。法律顾问肩负着市政府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顾问的重要职责,为此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综合素质,要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为政府的重大决策提出有针对性、科学性、前瞻性、可行性的意见建议,要不断提高自身修养,树立良好形象,紧密联系群众,反映社情民意,发挥好政府和社会之间桥梁媒介的作用,为政府法治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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