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烟台市对市级政府机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集中审查清理。近日,市政府下发《关于公布市级取消、下放、调整和保留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决定》。 其中,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包括城市用水计划批准、设置入海排污口审核、医疗广告审核等;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包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审批、农用地转用审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电影放映经营许可、林木采伐许可、临时建设规划许可等;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包括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社会福利企业资格认定等;市直部门(单位)取消的公共服务事项包括残疾人职业介绍、报刊记者站设立审核、各类院校在烟发布招生广告核准等;市直部门(单位)下放的公共服务事项包括《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营业性文艺表演团体)核准、老旧汽车更新补贴审核、工伤认定等。 这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审批事项清理范围涉及市直所有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和单位,中央、省属驻烟单位也积极开展改革工作。改革的领域不仅有行政许可事项,还有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具有审批性质的公共服务事项,涉及的部门单位、涵盖的范围都超过了以往历次审批制度改革。 (烟台市法制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