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 本报讯 记者章宁旦 为了扩大社会有序参与人大立法,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提高立法水平和立法质量,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公开选聘80名立法咨询专家。 王波说,立法咨询专家聘期五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此前,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主任会议通过了《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工作规定》,明确了专家的工作任务、活动形式与咨询保障。 根据规定,广东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可以就立法相关问题向立法咨询专家提出咨询,包括:本省五年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编制及法规立项;本省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起草、审议;本省地方性法规解释;本省法规清理、立法后评估;较大的市法规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征求本省意见的立法规划草案、立法计划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征求本省意见的法律草案;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等监督工作,以及办理议案、建议等。 记者了解到,立法咨询专家的活动主要是参加有关立法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省人大常委会单独拜访、约谈征求意见与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征求意见等。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及其工作机构将为立法咨询专家提供必要的信息,定期提供人大立法工作动态及有关刊物和参考资料。此外,还将对立法咨询专家进行工作绩效考核,立法咨询专家一年之内两次不参加省人大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邀请的咨询活动的,即可解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