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地市司法

旗下栏目: 法制焦点 业界动态 热点案件 社会经纬 法制时评 地市司法 境外司法 立法草案 法规释义

辽宁出台5项便民出入境措施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4-01-05
摘要:辽宁法制报 从7月1日起,辽宁省出台的方便居民出入境的新措施开始生效,包括沈阳启动居民赴台湾个人旅游;开通沈阳、大连异地受理普通护照、赴台出入境证件;老人可就近办理普通护照、赴台出入境证件;换、补发出入境证件可就近办理;开办5年有效台胞证补、换
辽宁法制报


    从7月1日起,辽宁省出台的方便居民出入境的新措施开始生效,包括沈阳启动居民赴台湾个人旅游;开通沈阳、大连异地受理普通护照、赴台出入境证件;老人可就近办理普通护照、赴台出入境证件;换、补发出入境证件可就近办理;开办5年有效台胞证补、换发。

    6月28日,沈阳市作为全国第三批试点城市,将正式启动居民赴台湾个人旅游。届时,沈阳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开始受理审批居民赴台个人游申请。受理审批的程序是:沈阳市常住居民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赴台个人游申请。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审批签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六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个人游签注(签注字头为“G”)。申请人领取大陆证及个人游签注后,还需通过指定的赴台旅游组团旅行社代办台方的“入台许可”,然后可自行从对外开放口岸出境前往台湾,在台湾停留时间自入境台湾次日起不超过15天。在台期间可自行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大陆。

    从今年7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内地居民可在沈阳、大连市异地办理普通护照、赴台出入境证件。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本市户籍的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提交申请时,需持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双方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申请赴台出入境证件还需要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非本市户籍的就业和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提交申请时,需持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7月1日起,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上,且在非户籍地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可就近在我省各市出入境部门申办普通护照和赴台证件。

    7月1日起,在非户籍地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如需换发、补发普通护照、大陆证以及申请再次赴台同类签注,可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就近办理。

    7月1日起,辽宁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以为在辽的台湾居民补发、换发5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台胞证有效期不足半年、签注页即将用完、遗失、被盗或者损毁等情形,可申请补、换发。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