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 本报讯 记者莫小松 为了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工作考核实施办法》。 《办法》规定,消防工作考核结果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连续三年消防工作考核为优秀的,对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或者相关有功人员可以记功;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被考核单位应在考核通报后1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向本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书面报告;违反规定,不组织、不配合消防工作考核或者弄虚作假、瞒报虚报情况的,将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