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 新华网广州6月21日专电(记者 赖雨晨)广州慈善组织社会监督委员会日前正式成立,为全国首创的慈善组织第三方监督机制。15名来自人大、政协、学术机构、媒体等界别的非公职人士获聘成为首届委员,任期三年。 “这是在郭美美事件后,广州慈善事业迎难而上、开拓创新的一个举措。”广州市民政局副局长易利华并没有回避问题,直接点出了慈善事业所面临的困局。 以成员独立保证运行独立 据介绍,广州市慈监会依据《广州市募捐条例》、经广州市政府同意、由广州市民政局组织成立。慈监会委员人选由人大和政协专门委员会、大学、律师协会、会计师协会等机构推荐,并在网上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民政局聘任,工作为志愿性质,不因履职领取任何工作报酬。 在慈监会的首届15名委员中,有1人曾任领导干部,为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陶子基,他还曾担任广州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有2名分别来自中山大学和广州大学的学者;2名律师(分别为全国人大代表和广州市人大代表)和1名会计师;4名媒体界人士(其中1人为广州市政协委员);3名来自企业的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1名职业为医生的市人大代表和曾任广东省中医院院长、广州慈善医院院长的慈善知名人士吕玉波。 其中,陶子基在19日当选为慈监会首任主任委员,广州慈善医院院长吕玉波、中山大学中国公益慈善研究院执行院长朱健刚、广州律师杂志主编陈舒当选为副主任委员。 “我已经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一年多,现在没有兼任任何一个企业或组织的职务。”陶子基在发言时首先强调了自己的“独立”身份。“独立”也被慈监会定为开展监督活动的首要原则。 “我们要有自己的观点和声音。”朱健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被选来不是为了满足微博的‘微民’乐趣和愿望,也不是政府说什么我们就去做什么。我们会努力聆听各方的意见,然后作出我们自己的判断。” 而易利华表示,广州市民政局将为慈监会提供场地和经费保障,慈监会在审议通过其章程后,将按章程独立运作。 同样作为监督机构,人们难免要将广州慈监会和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做一番比较。但两者的性质其实完全不同:红会社监委是机构内部的自律组织,而广州慈监会则是作为第三方机构面向所有的社会组织进行监督。 “我们不用看聘请单位的脸色。”陶子基说,“结构超脱,和被监督的组织没有利益关系。” 朱健刚认为,虽然性质不同,但自律、他律和政府监管同样重要。“红会在进行很艰难的改革,这是很不容易的。广州政府邀请第三方参与监督也是一种有战略意义的新的组织成立方式。” 扶持为主 监管为辅 “慈监会的成立,是为了适应慈善事业发展的新形势,回应公众的新期望和慈善组织发展的新需求。”陶子基在慈监会的成立会议上说,“接下来,我们将深入了解各类慈善组织的发展情况。” 自2008年汶川地震以来,我国慈善事业发展进入了快车道,广东省尤为突出。2009年,广东在慈善立法上“破冰”,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慈善公益类社会组织发展的若干规定》,推出了简化登记程序、降低登记门槛、扩大募捐主体等创新举措。目前,在广东注册的公益慈善类组织就有2400多家。 但是,这些组织还不足以完全满足公众觉醒的慈善诉求,而在“郭美美事件”以来,官办性质的慈善机构遭遇了前所未有的诚信危机,尚在萌芽状态的中国慈善事业发展并不平顺。 “我来做这个监督委员,坦率地说压力是很大的。”朱健刚告诉记者,“因为在社会转型期有很多事情是说不清楚的。但我觉得需要有人在社会发展、社会理想的角度上做一些事。” 朱健刚认为,慈监会需要反思所面对的公益慈善环境和公众对慈善的看法,而对于慈善组织,首先要鼓励它们尽量发展起来。慈监会的监管是为了它们更好的发展,而不是把它们“掐死”。 “首先是要多发展,有更多的慈善组织发展起来,慈善事业才有希望,中间难免会出现问题,难免会出现各种质疑,这是好事。”朱健刚说,“我个人的观点是扶持为主、监管为辅。” 朱健刚表示,慈善事业是中国社会建设的关键,也是“中国梦”和中国价值观建设的关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