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 长城网6月18日讯(孙阳)18日 ,记者从河北省应急办获悉,河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河北省防震减灾条例》,将于7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 据悉,《河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规范了气象灾害预防、灾害监测预警、灾害应急等活动,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领导、健全机构、责任落实、协调机制、体系建设、财政预算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对气象灾害科普宣传、气候可行性论证、雷电灾害防御管理、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气象灾害监测体系建设和预警信息发布等工作作出规定。《河北省防震减灾条例》规范了地震监测预报、灾害预防、应急救援、灾后过渡性安置与恢复重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与科技进步等活动,对防震减灾工作组织领导、指挥体系、队伍建设、经费支出责任和经费渠道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对地震群测群防体系建设、防震减灾规划编制、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灾害损失调查评估、科普宣教等工作作出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