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 《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政府令第270号)已于2013年2月16日经市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立足于源头预防、传播途径控制和噪声敏感目标保护,增加了规划的声环境影响评价、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噪声污染规划防护、新建商品房声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公示等方面的规定,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生产活动监管以及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规定进行了强化和完善,以更好地适应我市新形势下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该办法还对部门协同配合加强环境噪声监管提出了明确要求。(重庆市环保局供稿 重庆市政府法制办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