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 新华网长沙7月10日电(记者陈文广)9日,湖南省办理盗窃、抢劫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规定施行。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起点是人民币2000元、“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是人民币40万元。 据湖南省政法部门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结合湖南省自身状况等因素,湖南省办理抢劫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规定“抢劫数额巨大”的起点是人民币5万元。而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起点是人民币2000元;“数额巨大”的起点是人民币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是40万元。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李宇先介绍,盗窃、抢劫犯罪是常见多发犯罪,在刑事案件中数量一直居首位。此次湖南办理盗窃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调整,符合社会实际,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