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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下发涉军维权工作指导意见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4-01-05
摘要:人民法院报 湖北下发涉军维权工作指导意见 涉军案立案审判执行救助四优先 本报讯 (记者 程 勇 陈群安 通讯员 王 婷)7月26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湖北省军区政治部下发进一步加强涉军维权工作的指导意见,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队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意见
人民法院报


湖北下发涉军维权工作指导意见
涉军案立案审判执行救助四优先

    本报讯 (记者  程  勇  陈群安  通讯员  王  婷)7月26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湖北省军区政治部下发进一步加强涉军维权工作的指导意见,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队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意见内容主要包括:全省各级法院要加强涉军案件审判基础,推进涉军审判组织领导科学化、涉军案件审判组织专门化、涉军维权审判管理规范化;强化涉军案件的基层基础,坚持涉军维权工作重心下移,保障基层人民法院涉军维权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强化涉军案件的审判与指导,加大指导和支持力度。要进一步完善军地协调机制,建立例会制度、选任和培训人民陪审员、督查制度、报告制度、考核奖惩制度、案件回访等各项制度。不断丰富涉军维权的司法服务内容,充分发挥依法调解的作用,畅通“绿色通道”,坚持涉军案件“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优先、救助优先”四原则;设立涉军案件立案窗口,及时立案、及时移送审判庭,及时处理涉军来信来访,对驻地偏远的部队,可采取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等便利措施;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涉军案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缩短审判时间,降低诉讼成本。建立涉军维权救助制度,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穷尽司法救助仍无法弥补相应赔偿,且实际生活仍有困难的军人军属,人民法院可以与当地基层组织、民政部门、军分区、人武部联系,配合争取给予军人军属必要的经济救助。完善信息互通与工作互助制度,对于重大、疑难涉军案件,要共同协商化解方案,互派专家,跟踪督办。

责任编辑:介子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