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字号保护与促进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推进“江西老字号”认定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促进江西省老字号健康稳步发展,江西省商务厅日前制定了《“江西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全文共分19条,并于2013年8月1日起实施。 加强江西老字号认定管理工作,是传承发展江西历史文化和传统技艺的必然要求,是政府实施品牌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护、促进江西老字号自身发展的迫切需要。为进一步做好江西省老字号认定管理工作,增强老字号企业自主创新和市场竞争力,培育一批发展潜力大、竞争力强、社会影响广、文化特色浓的知名老字号,制定出台《“江西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由于开展“江西老字号”认定管理工作是一项新职能,因此,《“江西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也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补充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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