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 2013年8月16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柳身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洛阳市志愿服务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草案))。 市法制办主任张体健向会议做了《办法(草案)》的审查说明。《洛阳市志愿服务管理办法》是今年市政府规章正式制定项目之一,由市文明办起草。经过市法制办认真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论证等几个阶段的审查后,最终呈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柳身,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杨炳旭均给予《办法(草案)》高度评价。李柳身市长强调:志愿服务工作是我市精神文明建设中一大特色和亮点,受到了国家和省文明办的高度评价,通过立法的形式加以规范,能够促进该项工作的进一步提升,会后抓紧印发出台。 8月18日,市长李柳身签发洛阳市人民政府第122号令公布了《洛阳市志愿服务管理办法》,将于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目前我市15个县(市)、区已实现志愿服务全覆盖。全市共设立基层志愿服务站160多个,学雷锋志愿服务站350多个,注册志愿者人数达35万,该《洛阳市志愿服务管理办法》的出台将从多个方面给志愿服务的开展提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