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 从试点探索到全省铺开,“一村居一律师”像块“香饽饽”,得到了各地政府、干部群众和律师的青睐。截至今年上半年,广东省近8000名律师与17818个村居建立了服务关系,这意味着,全省约八成村居的群众在家门口有了自己的法律顾问。近日,南方日报记者从省司法厅了解到,律师定期进村居将在2020年实现全省全覆盖。 去年3月,省司法厅正式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律师进村居活动,积极服务基层社会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拉开了律师进村居活动在全省铺开的序幕。 实际上,在《意见》正式下发之前,全省各地已经进行了系列基层法治试验。 2005年,深圳、佛山、珠海等地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律师到基层农村和社区中开展普法活动,参与村居邻里纠纷的化解。 紧接着,湛江市司法局组织农村维稳律师服务团下乡入村居,“律师顾问团”开始频频出现在公众视野之内。2011年,随着广东转型升级,律师服务团的服务内容也同步“转型升级”——通过为重点工程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介入城中村改造、征地拆迁、基础建设、环境保护、产业提升等重点领域,协助制定相关政策、研究法律问题。 律师为基层提供的法律服务更趋多元化,而试点探索的“一村居一律师”也逐渐形成一套完整的体系。根据2012年省司法厅下发的《意见》,全省各地司法部门要组织律师事务所与镇街司法所“所所结对”,发动律师到基层乡村和街道社区开展公益法律服务。 据统计,目前全省有1309家律师事务所与1472个镇街司法所建立了挂钩帮扶关系,近8000名律师与17818个村居建立了服务关系,15287个村居为律师服务提供了专门的场所。其中,广州、深圳、珠海、佛山、韶关、梅州等10个市实现了律师服务村居工作全覆盖。 在律师资源丰富的珠三角地区,“一村居一律师”备受追捧;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政府、群众、律师三方的积极性同样很高。然而,律师资源匮乏和财政支持不足,是当下欠发达地区需要克服的现实难题。 省司法厅律管处处长陈建介绍,目前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村居律师服务只能覆盖到重点乡镇,根据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律师进村居活动的主要措施》的部署,接下来将建立对口帮扶机制,由律师业发达地区向律师人数较少的县(市、区)派出志愿者,解决当地律师法律服务资源不足的问题;同时,出台财政补贴政策,为律师进村居活动提供保障。 “律师定期进村居服务将于2020年实现全省全覆盖。”省司法厅厅长严植婵说,开展律师进村居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是构建普惠均等、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完善律师全员参与制度,加强沟通协调争取经费保障,确保律师进村居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记者 赵琦玉 陈捷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