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 9月24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联合召开了《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宣传贯彻电视电话会议。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迈曾、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祝列克出席会议,对《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 张迈曾在会议上指出,《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是新形势下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是新时期加强水土保持预防和治理工作的法律武器,是新要求下推进依法行政的必然选择。他要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陕西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把宣传好贯彻好《条例》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各级人大常委会和有关工作委员会要结合实际,积极准备做好条例的执法检查,及时了解《条例》的实施情况,确保《条例》的正确实施。 祝列克表示,《条例》颁布实施体现了陕西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对水土保持事业的高度重视,反映了陕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全省人民群众对依法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的强烈要求,比上位法更符合实际,更加科学、更加严格、更加可行。他强调,水土保持是一项跨学科、跨行业的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共同努力,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全民参与”水土保持工作氛围,切实把《条例》贯彻落实好,把水土保持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为陕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和保障。 陕西省水利厅厅长王锋回顾总结了《条例》的出台背景,对《条例》的亮点、重点进行了深入解读,并就《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作了表态发言。王锋表示,《条例》的颁布实施是陕西水土保持法制建设的又一重要里程碑,是新时期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将对陕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起到积极的作用。人民网西安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