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 日前,天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监察局、市公务员局联合出台《天津市公务员录用监督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健全公务员录用监督和制约机制,防止和纠正公务员录用中不正之风,保证录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明确了监督内容。一是录用计划是否符合编制限额,职位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二是应公开的内容是否做到了面向社会公开;三是报名与资格审查是否按照招考公告规定进行;四是命题工作、试卷交接、保管、运送是否按规定进行;五是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组织实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六是录用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七是录用过程中有无徇私舞弊及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等。 三、明确了监督标准。实行了开展公务员录用监督工作的五项制度:一是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巡视制度,进行现场监督;三是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沟通制度,主动接受监督;四是举报申诉制度,推进即时监督;五是实行公务员录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单位和人员相应处理。(天津市人力社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