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 10月14日,石家庄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该《办法》共八章76条,把现有法规、规章中对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进行了整合,并结合实际,补充完善了管理措施。一是明确管理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重点加强工业大气污染防治,严格控制交通大气污染和扬尘污染,实施污染物排放浓度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逐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二是明确单位职责。进一步明确了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对辖区大气环境质量负责,规定实行大气环境治理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三是严格管控措施。主要采取对排污单位实行限产、停产以及对机动车限行、停驶等方式进行严格管控,并针对燃煤污染、机动车尾气、工业扬尘、挥发性有机物、餐饮油烟等重点大气污染源,逐一明确了专项治理措施。 (石家庄市法制办秘书处 刘军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