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 新华报业网讯 (记者施为飞通讯员白玉博)近日,南京市政府下发《关于印发南京市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明确将“法律服务”项目列入市政府采购目录,具体分为法律诉讼服务、法律援助服务、法律文件代理服务、法律咨询服务、公证服务、仲裁服务七个子项目。 所谓“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主要是指政府利用财政资金,采取市场化、契约化方式,面向具有专业资质的律师事务所购买律师法律服务的一项制度安排。此次南京市在全省率先将法律服务项目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是一次法律服务业拓展的突破。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能够更好地保证公共服务持续有效供给,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借助这个平台,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将会成为新的“服务采购热点”。南京市司法局根据目录明确的项目和采购预算金额标准,结合省、市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工作体系构建工作指标,细化编制法律服务项目政府采购预算,向市和各区政府及财政部门上报项目建议书及建议计划,将法律服务政府采购工作落到实处,为构建全市公共法律全覆盖工作体系提供财政资金保障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