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 11月25日,西安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了《西安市依法行政考核标准》。变宏观为微观,化抽象为具体,考核标准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设定了八个方面的考核项目,分别是依法行政组织领导、依法行政学习培训宣传与理论研究、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化解社会矛盾、行政监督和问责、政务公开。 考核标准从起草到出台历经近1年时间,征求了80家被考核单位的意见,数易其稿,具有鲜明的特点。第一,评价标准客观,能真实反映我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借助考核标准,能及时发现影响和制约一个部门或一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薄弱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根源,从而制定相应的对策,使依法行政工作目标明确、有的放矢。第二,引导作用明显,考核标准可以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指引方向。考核标准将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分解、细化和量化,转化为若干清晰可辨、可以测评的指标,进而组成一个能够体现出对行政机关具有各方面要求的指标系统。该系统不仅能够让行政机关明确依法行政工作的抓手,引导各级行政机关向既定的方向努力,而且也成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驱动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第三,操作性强,在考核标准中,每个考核项目下设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一级指标是对考核项目的分解,二级指标又是对一级指标的细化,环环相扣,针对二级指标,设定了对应的评分标准,明确了考核方法,考核方法切实可行。 考核标准是对《西安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的具体落实,每一个考核项目和考核指标都是严格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西安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制定。通过实施依法行政考核标准,必将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