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 日前,大连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大连市城市除雪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拒不承担除雪任务的责任人将被处1000元罚款;向雪堆倾倒垃圾、污物的单位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办法还明确,大雪应在24小时内除净,48小时内清运完毕。该办法适用于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下简称市内四区)的城市除雪,其他区和(市)县的城市除雪,可以参照该办法执行。该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6年修订的《大连市城市除雪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办法提出,除雪责任人应当以雪为令,做好准备,雪停即除,并于雪停后按照下列时限完成除雪任务:小雪12小时内除净;中雪18小时内除净,36小时内清运完毕;大雪24小时内除净,48小时内清运完毕;暴雪或者大暴雪,按照市城市除雪指挥部规定的时限除净、清运完毕。 办法提出,除雪责任人可以委托环境卫生作业单位等专业除雪单位代为除雪,所需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除雪责任人未按要求完成责任区域除雪任务的,由专业除雪单位代为除雪,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此外,逾期不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拒不承担除雪任务或者未按规定期限和要求完成除雪任务的,处1000元罚款;向雪堆倾倒垃圾、污物的,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使用非环保型或者不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融雪剂以及可能腐蚀市政公用设施、损坏树木和绿化带、污染环境的化学物品除雪的,处1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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