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低保工作,针对重庆市近年来低保审核审批和动态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重庆市修订完善了《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规程》,进一步优化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程序,强化各个环节责任主体和操作规范,提高低保政策的可操作性和约束力。 一是规范了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等程序。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重新明确了书面申请、受理主体、调查核实、民主评议、乡镇(街道)审核、民政局审批等环节的内容和要件,简化工作流程,方便了救助对象。 二是增强流程操作刚性。本《规程》对流程各个环节的工作内容进行了细化,明确了每个环节的具体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强化各个环节责任的落实。 三是改革低保民主评议。在组织形式上,由过去村(居)组织开展调整为由乡镇(街道)组织开展,采取乡镇(街道)集中、分片组织、逐村逐居等方式开展民主评议,提高综合效益;在评议内容上,由过去投票表决“民主选穷”式确定保障对象,调整为仅对申请人家庭收入、财产和消费支出等调查情况的真实性进行评议。 该规程从2013年11月1日起正式执行。(重庆市民政局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