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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榔:《乡村爱情》:谢广坤是否参与豆制品加工厂经营_槟榔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槟榔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3-10
摘要:《乡村爱情》:谢广坤是否参与豆制品加工厂经营 ——电视连续剧《乡村爱情》中法律故事之二 故事简介: 有情人终成眷属。象牙山村的青年王小蒙和谢永强几经磨难,终于结婚了。 王家的豆制品加工厂扩大经营,招收了几名工人。并更名为“王小蒙豆制品加工厂

《乡村爱情》:谢广坤是否参与豆制品加工厂经营

 ——电视连续剧《乡村爱情》中法律故事之二

故事简介:

有情人终成眷属。象牙山村的青年王小蒙和谢永强几经磨难,终于结婚了。

王家的豆制品加工厂扩大经营,招收了几名工人。并更名为“王小蒙豆制品加工厂”。谢永强的父亲谢广坤认为王小蒙是谢家的媳妇了,王老七夫妻及王小蒙的豆制品加工厂就理所当然地是谢家的财产了。于是,他理直气壮地到豆制品加工厂去“上班”,并在那里发号施令。遭到王老七的痛斥,并赶走谢广坤。

王小蒙与上海一家豆制品加工厂联营,准备到上海去考察。谢广坤知道后,担心儿媳王小蒙变心,陪同王小蒙一同前往上海考察,并以“副经理”自居。

问题:

1.谢广坤的说法是否正确?

2.谢广坤是否参与“王小蒙豆制品加工厂”经营?

3.谢广坤的“副经理”职务是否有效?

笔者认为:

1.谢广坤的这种观点,在百姓中有许多人都有这种认为。其实,这种认为是错误的。首先,之前我已说过,王家的豆制品加工厂属于王老七夫妻及王小蒙共同共有,王小蒙只能占有三分之一份额;其次,王小蒙和谢永强结婚后,她所占三分之一收益,属于王小蒙和谢永强夫妻共同共有,与谢广坤夫妻无关;而且,谢永强果树种植基地的收益也同样属于谢永强王小蒙夫妻共同共有。也与谢广坤夫妻无关。反之,他们婚后的债务也由谢永强王小蒙夫妻共同承担。双方另有约定收益及债务除外。

2.谢广坤那种自以为是的参与经营纯属无稽之谈。因为,他如果参与王家豆制品加工厂的经营,需经过王老七夫妻及王小蒙同意后才能参与经营。而王老七是反对的。所以,他没有参与经意。

3.至于谢广坤以所谓“副经理”自居,更是可笑。他这种经理、副经理,大街上满地都是。所以是无效的。

槟榔:《乡村爱情》:谢广坤是否参与豆制品加工厂经营_槟榔

责任编辑:槟榔